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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10-19 09:37 点击次数:194
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,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,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《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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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
《通知》主要内容包括:
一是将续贷范围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,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,同时存在临时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,均可申请续贷支持。
二是明确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、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等均可以续期。
三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,期限暂定为三年。
四是优化风险分类标准,对依法合规、持续经营、信用良好,无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的企业,贷款办理续期时,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。
五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续贷尽职免责相关制度,优化工作流程,切实为信贷人员松绑减负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,发布实施《通知》是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的重要举措,将对企业畅通产供销循环、维持正常经营、扩大经营规模起到积极作用。下一步,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督促指导,持续推动续贷政策的落实落地,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,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。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配资炒股真专业